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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靖文

作品数:5 被引量:31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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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联合国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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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 5篇中山大学
  • 1篇广东财经大学

作者

  • 5篇黄靖文
  • 3篇黄瑶
  • 1篇卜凌嘉

传媒

  • 2篇国际法研究
  • 1篇太平洋学报
  • 1篇武大国际法评...
  • 1篇中山大学法律...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3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南海仲裁案所涉低潮高地诉求的管辖权问题——评析本案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决被引量:1
2016年
2015年10月,菲律宾单方所提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庭就管辖权问题作出的裁决中,涉及低潮高地的相关诉求问题。仲裁庭认定诉求所涉争端存在,并对第4项、第6项诉求确立了附带条件的管辖权,将第5项诉求的管辖权问题保留至实体阶段一并审理。本文结合南海仲裁案的相关材料,对本案所涉三类低潮高地法律问题的管辖权问题进行逐一分析,遵循同类国际仲裁案的一般思路,认为中菲之间在低潮高地性质界定、海洋权利和领土属性问题上不存在真实的争端,而且,即便争端存在,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亦构成有关争端的先决问题,仲裁庭难以合法地对低潮高地的有关争端确立管辖权。
黄靖文
关键词:管辖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大陆国家在其远洋群岛适用直线基线问题被引量:13
2013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四部分"群岛国"规定了群岛水域制度,但对大陆国家的远洋群岛能否适用群岛制度却未予明确规定。通过考察分析起草《公约》的准备文件发现,《公约》回避这一问题是受到政治及外交因素的影响,而不是因为缺乏相关的事实和法理基础。实践中,不少大陆国家通过国家立法为其远洋群岛设立直线基线,有些国家的相关立法还得到其他国家承认。近年来,有些大陆国家在以其远洋群岛的直线基线为基础提交的外大陆架界限方案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反对。这表明大陆国家在远洋群岛适用直线基线的做法越来越被国际社会所包容。虽然现阶段还不能得出大陆国家在远洋群岛适用直线基线已经形成了习惯国际法规则的结论,但现有国家实践表明了这一发展趋势。
卜凌嘉黄靖文
对美国国务院报告质疑中国南海断续线的评析与辩驳被引量:6
2015年
2014年12月5日,美国国务院发表研究报告,对中国南海断续线提出质疑,认为断续线的性质既非"国界线",也非"历史性主张线",只可能是"岛屿归属线"。此份报告忽视中国长期开发、利用和管理南海的历史事实,其国际法论证存在缺陷。本文在梳理美国报告有关论据的基础上,以美国报告中对其基本结论起决定性作用的四个关键问题为切入点,分析其存在的事实错误和国际法错误。事实上,中国既对断续线内的岛、礁、滩、沙主张主权,还对线内相关海域拥有历史性权利。美国报告对断续线的质疑并不足以否定中国在南海所享有的主权权利及其他海洋权益。
黄瑶黄靖文
关键词:历史性权利
南海仲裁案历史性权利诉求管辖权问题评析被引量:6
2017年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2016年7月最终裁决中认定对菲律宾所提的与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相关的诉求拥有管辖权,并裁定中国的历史性权利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规则。本文结合2015年和2016年两个阶段的裁决书,从三个角度评析和质疑仲裁庭对历史性权利相关诉求的管辖权,认为:两阶段裁决所援引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菲两国之间存在关于历史性权利的真实争端;即使争端存在,该争端在性质上也并不属于关于《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从《公约》第298条看,相关诉求所反映的争端在性质上构成关于海洋划界争端的一部分,属于《公约》允许中国声明排除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管辖的一类争端。
黄靖文黄瑶
关键词:历史性权利管辖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无人居住岛屿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新近国家实践——兼论对我国主张南沙岛礁海域权利的启示被引量:5
2015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3)条对岛屿进行界定和分类,衍生出了"岩礁"这一概念,并排除国家对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域权利。该条规定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从而为各国在实践中解释和适用该条款预留了空间。本文选取若干海洋大国的新近国家实践,尤其是以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涉及无人居住岛屿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申请的国家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归纳分析各国对类似南沙群岛的无人居住岛屿主张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内的海域权利的实践。本文认为,国际社会对各国扩张海域权利范围的做法大多表现出容忍态度,这些实践对我国主张南沙岛礁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海洋权益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黄瑶黄靖文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南沙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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