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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艳

作品数:2 被引量:7H指数:1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约定
  • 1篇约定违约金
  • 1篇使用权
  • 1篇司法
  • 1篇司法解释
  • 1篇土地使用权
  • 1篇权法
  • 1篇违约
  • 1篇违约金
  • 1篇物权
  • 1篇物权法
  • 1篇小产权
  • 1篇小产权房
  • 1篇小产权房合法...
  • 1篇集体土地使用...
  • 1篇交易
  • 1篇交易成本
  • 1篇规制
  • 1篇合法
  • 1篇合同

机构

  • 2篇吉林大学

作者

  • 2篇燕艳
  • 1篇孙良国

传媒

  • 1篇社会科学研究
  • 1篇才智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5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小产权房合法化的《物权法》解释路径探究
2015年
小产权房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现象,是二元结构的土地法律制度与变革中的中国市场经济制度矛盾冲突的产物,兼受到政府管理职能缺失相关利益主体博弈等因素的影响,既不能一拆了之,更不能全部合法化,要照顾各方利益公平处置,本文旨在通过对小产权房权利属性的分析,探求其合法化的解释路径,在分类处置的政策背景下探究对私权更有利的保护方式。
燕艳
关键词:小产权房合法化集体土地使用权
功能视野下约定违约金过高调整1.3倍规则的反思和改进--兼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被引量:7
2018年
约定违约金高具有多重功能,如预估损失、促进履行、增加确定性、排除或限制证明责任、减少诉讼、降低交易成本等。约定违约金虽属合同自由领域,然法律往往对其进行特别规制,学界对此有赞同和反对两种观点。《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了以实际损失的1. 3倍作为判断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尽管该标准有明显优势,但其不能有效促进履约或预估损失,降低了确定性,强加了本欲回避的证明责任,额外增加了交易成本和诉讼概率,混淆了商事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不同需求,具有明显的内在缺陷。立法有必要回应对约定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一体性判断标准,并区别对待商事合同和消费者合同,严格解释"过分高"的标准。
孙良国燕艳
关键词:约定违约金交易成本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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