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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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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机构: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更多>>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1篇医疗纠纷
  • 1篇门诊
  • 1篇门诊医疗
  • 1篇门诊医疗纠纷

机构

  • 1篇吉林大学第一...

作者

  • 1篇白玉民
  • 1篇李森
  • 1篇潘晓梅

传媒

  • 1篇中国医院

年份

  • 1篇2003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门诊医疗纠纷与四级医疗事故
2003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区别之一就是医疗事故等级的界定.以下简称为<条例>、<办法>.<条例>中规定,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就是四级医疗事故.换言之,<条例>将过去<办法>中认定的医疗差错,现定为医疗事故.门诊是易发生医疗纠纷的重点部位,患者量越大医疗纠纷发生率越高.而医疗纠纷是医疗事故与非医疗过失的总称,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高,就预示着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
李森白玉民潘晓梅
关键词:门诊医疗纠纷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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