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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辰

作品数:2 被引量:7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代理
  • 1篇依法
  • 1篇有效性
  • 1篇预算绩效
  • 1篇预算绩效管理
  • 1篇破解
  • 1篇委托代理
  • 1篇绩效
  • 1篇绩效管理
  • 1篇绩效指标

机构

  • 2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2篇王金秀
  • 2篇王晨辰
  • 1篇滕赋骋

传媒

  • 2篇财政监督

年份

  • 1篇2017
  • 1篇2016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以优化绩效指标为抓手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被引量:7
2016年
新公共管理运动着力打造绩效政府,绩效评价是其重要抓手,确保绩效评价有效性的关键是设置恰当的绩效指标。我国多年开展绩效评价的实践探索已有成效,但效果不够理想,其主要原因在于绩效指标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严重制约了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深化。对此,本文建议将前期各地开展绩效评价实践中所设置的绩效指标进行归集与整理,有针对性地提炼出能够反映不同类别项目的政策意图以及不同部门职能定位的特征性绩效指标。特征性绩效指标应该考虑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应该具有普适性,另一方面又能够体现其差异性,由此,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
王金秀滕赋骋王晨辰
预算法定的困境与破解——兼论新时期依法监督和管理预算的现实有效性
2017年
现代预算制度产生与发展的标志是预算法定,一方面,政府式委托代理关系在预算领域提供法定方式形成"法约"型契约关系,由此,通过预算编审权的配置形成现代国家治理结构;另一方面,预算法制归属于公法,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即预算法定原则,预算法定意味着预算安排应该由立法程序或法律确定,实质上是要求预算民主化,强化预算约束力。但由于"契约"的不完备、不确定性,转轨期的不稳定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以及市场经济的波动性等,预算法定存在现实困难。针对此,预算准则应以法理为先、着重确立法律精神、兼顾文理,预算法制要预留空间和弹性、功能互补,预算现实活动通过年度预算安排进行相机决策,在依法确定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将预算法制长期约束和年度预算的短期安排有机结合,二者长短互补体现预算法定的精神和原则,实现各预算角色的科学分工、权责有效配置,由此,依法监管预算的依据也应该是一系列预算法律法规所构成的预算法制体系以及每年经过人大审批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预算。
王金秀王晨辰
关键词:委托代理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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