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宇
- 作品数:4 被引量:163H指数:4
- 供职机构:中山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涉外定牌加工中商标侵权判定的检视与再思考被引量:9
- 2019年
- 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侵权判定应坚持混淆可能性标准、驰名商标反淡化标准以及即发侵权法理的标准,否定以定牌加工不构成商标使用进而认定不构成商标侵权以及将“合理注意义务+实质性损害”作为判定涉外定牌加工侵权的做法。是否将定牌加工中的出口行为纳入商标法规制范畴,取决于一国商标司法政策的考量。在法律属性上应将涉外定牌加工认定为商标使用行为,但商标使用行为不是商标侵权判定的前置条件。在解释论、立法论、法政策视点下,现阶段不宜将涉外定牌加工认定为构成商标侵权。在“走出去”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我国驰名商标的海外市场与定牌加工产品所销往的海外市场重叠时,可将相关公众标准拓展至一般公众标准,来判定定牌加工企业侵犯我国驰名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
- 李扬李晓宇
- 关键词: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驰名商标保护
- 康德哲学视点下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问题探讨被引量:108
- 2018年
- 康德"主客体统一认识论"和"人是目的"哲学视点下,无论人工智能发展到何种阶段,都只能作为人利用的客体和工具处理,而不能将其拟制为与人享有平等地位的法律主体。以此为前提,人工智能生成物应当作为人利用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并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构成要件判断其独创性。在人工智能生成物构成作品的情况下,应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归属的原则处理其权利归属,即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原则上归属于利用人工智能进行作品创作的作者(自然人或者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例外情况下属于雇主或者委托人。
- 李扬李晓宇
- 关键词:康德哲学主体资格法律属性权利分配
- 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权益的性质界定及其保护模式建构被引量:42
- 2019年
- 在包容性、开放性与多元性财产概念的理论体系下,具备经济利益价值且能被企业所持有控制的企业数据可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益客体。从法律属性上看,企业数据权益既不是物权、也不单纯只是一种知识产权或财产性权利,它是由不同权益集合而成的权利束,囊括了法定化权利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两种类型。企业数据利益应受严格限定,符合"非类型化、正当性与保护必要性"三个条件方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企业利益。采用确权保护模式与行为规制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保护企业数据权益,可克服确权保护模式的封闭僵化问题,给予法官在个案中足够的自由裁量空间,也可妥善解决因科技迭代发展、社会变革所产生的新的数据纠纷。在适用行为规制模式保护企业数据权益时,应秉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谦抑性,遵循利益动态平衡原则,严格限定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
- 李扬李晓宇
- 关键词:企业数据法律属性
- 网络游戏直播的著作权侵权认定被引量:5
- 2017年
- 受益于风靡的网络游戏产业,网络游戏直播用户呈井喷式增长,网游游戏直播平台作为新兴商业经营模式逐步崛起。广州斗鱼公司与上海耀宇著作权侵权案(以下简称斗鱼案),掀起了各界对网络游戏直播中著作权侵权问题的探讨。概言之,
- 李晓宇
- 关键词:网络游戏产业著作权侵权案直播侵权认定商业经营模式侵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