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文
- 作品数:16 被引量:42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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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务民营化背景下的治安承包
- 2012年
- 在公共服务民营化背景下,治安承包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治安管理模式,将市场与竞争引入公共治安领域,鼓励民间力量参与治安防范管理,形成了社会治安领域的多元化治理,极大地提升了治安管理效率。我国治安承包实践还存在政府职能错位、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治安承包机制进行规范化,以确保治安承包得到健康发展。
- 郑旭文
- 关键词:公共服务民营化治安承包
- 试论美国法之社会立法的平等权审查标准被引量:2
- 2012年
- 传统上美国法院对于社会立法内容违反平等权的问题都采取审慎的态度,一般尊重立法者的判断,避免做实质性介入。但随着社会民众福利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美国法院逐步强化了社会立法内容的合理性审查标准,检验立法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合理关联性,强调差别待遇的坚实理由,限制立法的自由裁量,从而实现社会立法的平等保护。
- 郑旭文
- 关键词:社会立法平等权审查标准美国法
- “危急事态”和基本权利限制
- 2016年
- 国家在处于危急情势或存亡威胁时,可以通过限制基本权利来消除危机。但是,为了防止国家滥用危急事态权能权能,进而侵害人民基本权利,各国设计了各项程序性机制来控制危急事态可能的失范。具言之,国家采取的各项危急措施必须遵循基本权利保护的最低标准,以确保在任何时候人的尊严和价值都能得以维系和实现。此外,国家危急事态措施还须遵循正当程序,接受基本权利本质内容不受侵害等原则、比例原则和法律明确性原则的检验。
- 郑旭文
- 关键词:基本权利限制比例原则
- 法制现代化的文化选择被引量:6
- 2006年
-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的“人治”型社会向现代的“法治”型社会转变的历史时期,如何处理和看待现代法制与传统法律文化之间的关系是我国法制现代化模式选择面临的重要课题。对于传统法律文化资源,要有所扬弃,弘扬优势,趋利避害,乃是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 郑旭文徐振东
- 关键词:法制现代化传统法律文化
- 文本主义与主体性之间:法律解释学的历史解读
- 2012年
- 法律解释既是追求法律中所蕴涵的客观理性的过程,也是解释者主体性因素参与体现主体精神需求和德行水准的过程。法律解释学本体论转向颠覆了文本主义的"科学"神话,而以不确定性概念为主张的批评法学和后现代法学则加速了法律解释主观化的趋势。法律解释的主体性解放不仅是现代法治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现实社会关系变迁的本质要求。
- 郑旭文
- 关键词:科学主义主体性法律解释学
- 利益多元化背景下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功能被引量:3
- 2013年
- 我国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创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坚实的物质条件。为了适应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扩大公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是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保证了公民获得维护和满足自身利益诉求的权利,并通过社会共同体内部的利益综合,进而维系了社会共同体内部的稳定,而且通过利益表达可以维系公民与政府间的沟通以及彼此间的信任,确保了政府公共决策的合法性基础。
- 郑旭文徐振东
- 关键词:公众参与公共政策
- 清代黔东南苗疆地区习惯法的法律人类学阐释
- 2011年
- 黔东南苗族人民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的习惯法规范体系。至清代,习惯法成为苗疆地区维持苗民内部的社会组织秩序及其运转的主要力量。鼓社、议榔和理老作为苗族社会的三大支柱,并在习惯法的执行机制中扮演关键性角色。从法律人类学的视角来看,苗族习惯法也是苗疆地区山地耕猎性经济文化类型的集中反映,苗族原始宗教、禁忌、生态环境、社会风俗等因素对其习惯法的生成、发展和适用有着深刻的影响。
- 郑旭文
- 关键词:苗族习惯法准据法法律人类学生态化
- 法律解释的“科学主义”解构被引量:5
- 2012年
- 法学科学主义倡导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和确定性,排除主观性因素的介入,试图通过数理逻辑的方式获得法律问题的解答。哲学诠释学的本体论转向颠覆了法学科学主义的客观性神话,而以不确定性概念为主张的后现代法学则加速了法律解释主观化的趋势。法律解释的主体性解放不仅是现代法治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现实社会关系变迁的本质要求。法律解释既是追求法律中所蕴涵的客观理性的过程,也是解释者主体性因素参与体现主体精神需求和德行水准的过程。
- 郑旭文
- 关键词:科学主义主体性法律解释学
- “一带一路”倡议下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建构被引量:7
- 2018年
-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法律制度、价值观、文化习惯等方面差异巨大,如何构建公正、合理、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成为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核心议题之一。当前一般商事争议、投资争议和国家间经贸争议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诸多不足,不能反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际需要。中国作为区域内的经贸大国,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者,理应引领制定一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经济文化相适应的争端解决机制。设计"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应体现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应尊重沿线国家主权;采取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相结合的多元解决模式,充分反映东方文化的特色,注重调解机制的作用;以亚投行为平台构建多元争端解决机构;加强争端解决机制的透明度建设等。
- 郑旭文
- 关键词:争端解决机制调解仲裁
- 基本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基准被引量:6
- 2009年
- 基本权利冲突最初体现为私权利之间的冲突,但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随着基本权利的效力向私法领域扩张,基本权利由传统的"防御权"功能发展出"保护义务"功能,即产生了基本权利冲突问题。在宪法理论与实务上,解决基本权利冲突问题主要存在位阶秩序原则、具体规定优先于概括规定原则、法益衡量原则或实践调和原则等基准。
- 郑旭文徐振东
- 关键词:法益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