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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峰

作品数:13 被引量:12H指数:2
供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交通运输工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2篇交通运输工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9篇海事
  • 3篇行政
  • 3篇水上交通
  • 3篇水上交通事故
  • 3篇处罚
  • 2篇信用
  • 2篇信用管理
  • 2篇信用体系
  • 2篇信用体系建设
  • 2篇行政处罚
  • 2篇社会信用
  • 2篇社会信用体系
  • 2篇海事调查
  • 2篇海事监管
  • 2篇法律
  • 1篇信息管理
  • 1篇信息管理系统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责任
  • 1篇行政责任

机构

  • 13篇中华人民共和...
  • 2篇大连海事大学
  • 1篇黑龙江海事局

作者

  • 13篇郭峰
  • 1篇赵玲
  • 1篇蒋跃川

传媒

  • 9篇中国海事
  • 2篇青岛远洋船员...
  • 1篇世界海运
  • 1篇上海海事大学...

年份

  • 4篇2022
  • 2篇2021
  • 1篇2020
  • 2篇2019
  • 2篇2018
  • 1篇2013
  • 1篇2012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试论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八组关系(上)
2021年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此总体框架内,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妥善把握好依法依规和创新探索、海事监管和共建共治、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统筹部署和具体实施之间的关系,并正确处理好信用监管和传统监管、权益保护、信用服务、智慧监管之间的关系。
郭峰
关键词:海事监管信用管理社会信用体系
启动与水上交通事故相关的行政处罚法律问题思考
2020年
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处罚,是海事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目前对何时启动事故处罚流程缺少明确的界定,这一问题是由于不同法规文件对于海事调查的范围界定不统一导致的。通过法条对照、法律解释和效果评析等方法分析,在责任认定之后启动事故处罚,有利于明确启动时间,有利于优化管理成本,也有利于维护海事管理机构的公信力。
郭峰
关键词:海事调查行政处罚
论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概念:界定和应用被引量:6
2019年
针对长期以来人们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的概念界定存在争议,在实践中也存在应用模糊的问题,通过对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比较分析,得出事故责任并不等同于法律责任,而是基于对事故当事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力有无和大小的判定。基于这种认识,从行政处罚、民事和刑事审判等角度,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概念在实践中的地位和运用进行辨析,明确事故调查报告和结论应当作为证据来对待。
郭峰
关键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试论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八组关系(下)
2021年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此总体框架内,海事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妥善把握好依法依规和创新探索、海事监管和共建共治、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统筹部署和具体实施之间的关系,并正确处理好信用监管和传统监管、权益保护、信用服务、智慧监管之间的关系。
郭峰
关键词:海事监管信用管理社会信用体系
探索执法模式转变建设海事违法远程处理平台
2022年
长期以来,传统的海事违法处理模式为“纸质通知、现场确认、现场处理”。由于船舶运营流动性强、涉水作业区域广等客观原因,船员经常因无法及时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理,而选择推迟处理或委托代办,甚至寻找“黄牛”代办。这导致了部分海事违法案件长时间积压不能结案、当事人处理行政处罚费时费力、“不良代理”和“黄牛”利用信息不对称蒙骗船方等问题,既严重侵害了船员合法权益,也对海事执法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在同属于交通范畴的道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手机办”已经深入人心,广大船员对早日也能在“指尖上”处理海事违法行为的呼声很高。
郭峰邓露
关键词:行政处罚违法案件海事管理机构现场处理远程处理海事执法
试论提单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债权凭证属性
2012年
在海上货物运输领域,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是证明货物由承运人接受或去装船的单证;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提单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符合债权凭证的特征。基于运输合同的性质,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凭单放货这一权利是一种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而承运人根据提单据以交货也是一种基于合同的义务。若承运人无单放货或是其它行为导致收货人或者提单持有人债权无法实现,承运人应当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因此,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提单是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存在的。
郭峰
关键词:提单债权凭证物权凭证
论新《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对海事调查的影响
2022年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海上交通事故的证据。围绕该修订对海事调查的影响,对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属性、应用以及救济方式进行了相应探讨。
郭峰
关键词:海上交通安全法水上交通事故
海事责任认定可诉性研究被引量:2
2019年
长期以来,海事责任认定是否具有可诉性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通过对我国当前立法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分析,可以得出该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通过分析可认定海事责任认定中的事故责任并不是法律责任,其不产生法律上的实际影响,在诉讼和执法中作为证据运用,因而不具有可诉性。
郭峰
关键词:海事事故可诉性
对海事处超权限处罚有关问题的思考
2018年
文中从设置海事处处罚权限的意义谈起,厘清了在超权限处罚实践中涉及的两组概念,并在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建议。
郭峰
关于船员服务簿任解职签注问题的思考被引量:3
2018年
在当前船员服务簿任解职签注实践中,存在着对部分未规范签注行为缺少罚则的问题。通过分析认为该问题系立法时义务和责任规定未对称所致,并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澄清实践中对某些条款认识的误区。建议尽快完善立法,并建立健全内河船员信息管理系统。
郭峰
关键词:法律解释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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