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刘相玲

作品数:4 被引量:14H指数:2
供职机构:四川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制裁
  • 2篇审查
  • 2篇审查起诉
  • 2篇审查起诉阶段
  • 2篇起诉
  • 2篇起诉阶段
  • 2篇非法
  • 2篇非法证据
  • 2篇非法证据排除
  • 1篇预防性
  • 1篇证据排除规则
  • 1篇诉讼
  • 1篇诉讼法
  • 1篇非法证据排除...

机构

  • 2篇四川大学

作者

  • 2篇马静华
  • 2篇刘相玲

传媒

  • 1篇江苏行政学院...
  • 1篇中国刑事诉讼...

年份

  • 2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从制裁到预防: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机制研究
本文对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机制进行研究,首先指出与审判阶段相对细密的操作性规范不同,现行立法对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仅作出原则性规定,这就为该规则的灵活适用留下了空间,为平衡上述冲突提供了可能,然...
马静华刘相玲
关键词:诉讼法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
文献传递
从制裁到预防: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机制研究被引量:12
2012年
两个"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关于审查起诉阶段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标准应当同审判阶段完全一样的看法,是对立法与司法的误读。受此影响,在规则要求与追诉职能配置之间、在严格的程序法定主义与控制犯罪的诉讼目标之间形成了一种内在的紧张冲突关系。在审查起诉阶段,平衡这种冲突关系的功能性机制是预防性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源于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的功能差异。但预防性适用有其前提条件,即所适用的非法证据须具有真实性。如真实性没有问题,应根据其违法程度、补救必要和补救条件分别加以处置,其补救方法包括补正、解释和重作。
马静华刘相玲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查起诉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