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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芸

作品数:4 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广西师范大学青年科研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罚
  • 1篇刑罚体系
  • 1篇刑制
  • 1篇人身
  • 1篇人身危险性
  • 1篇欧盟
  • 1篇重刑
  • 1篇重刑化
  • 1篇著作权
  • 1篇罪刑
  • 1篇减刑
  • 1篇减刑制度
  • 1篇保护期

机构

  • 3篇广西师范大学

作者

  • 3篇傅芸
  • 1篇郑勇

传媒

  • 1篇法制与经济
  • 1篇经济研究导刊
  • 1篇公民与法(综...

年份

  • 2篇2012
  • 1篇2011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减刑制度的调整
2011年
我国刑法规定的减刑以行刑中的立功或悔罪表现为前提,对于任何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人均适用同一种不可撤销的减刑。这样规定将对犯罪人受刑中人身危险性变化的推断作为适用减刑的基本条件,为考虑受刑前的诸多因素也可能造成对其改造的限制或影响,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因而必须综合考虑犯罪人受刑前和受刑中的诸多因素对减刑制度进行调整,对不同类型的犯罪人适用不同方式的减刑,给予再犯可能性不同的犯罪人以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种不同类型的减刑。
傅芸
关键词:减刑人身危险性
我国刑罚体系调整研究
2012年
随着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刑罚体系体现出无法适应刑罚进化的特点,重刑化趋势明显。因此,必须结合刑罚理论和我国的犯罪情势现状,参考国外较先进的立法例,通过对刑罚方法及刑罚内容的增减和排列次序的变更,对我国刑罚体系进行调整。
傅芸
关键词:刑罚体系重刑化
《欧盟著作权保护期指令》对中国的启示
2012年
欧盟于2006年12月12日批准了新的《著作权与相关权保护期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即Directive2006/116/EC,与Directive 93/98/EEC相比发生了一定变化。欧盟的保护期指令目的在于协调各成员国的相关规定,以形成欧洲统一的共同文化市场。保护期指令对著作权及相关权保护期,分别以作者终生加去世之后七十年和首次表演、录制、广播后五十年为基本规定。中欧之间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日益密切,欧盟的保护期指令对中国的著作权立法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郑勇傅芸
关键词:著作权保护期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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