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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晨曦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1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拟制
  • 2篇拟制自认
  • 2篇自认
  • 2篇类型化
  • 2篇辩论主义
  • 1篇当事
  • 1篇当事人
  • 1篇当事人陈述
  • 1篇义务
  • 1篇正义
  • 1篇证据法
  • 1篇审判
  • 1篇释明
  • 1篇文书提出义务
  • 1篇民事
  • 1篇民事审判
  • 1篇开示
  • 1篇类型化研究
  • 1篇法官
  • 1篇法官释明

机构

  • 3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3篇孙晨曦

传媒

  • 1篇行政与法
  • 1篇西南交通大学...
  • 1篇中国海洋大学...

年份

  • 1篇2018
  • 2篇2017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拟制自认的现状及类型化研究被引量:1
2017年
拟制自认是立法者为达到一定的诉讼目的或追求某种诉讼价值,通过法律将一方当事人的"不争执""不知陈述"或其他消极的诉讼行为拟制为对另一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认可,从而使之产生自认上的法律效果。尽管我国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拟制自认作出了规定,但由于相关理论及法律条文的欠缺,实务中的操作依然是捉襟见肘。为使拟制自认能够在诉讼中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应当明晰其表现形式及正当性依据,通过类型化分析和构建,从完善法官的释明义务、确立辩论主义以及增加"但书"规定等方面充实相关立法规定三方面对我国自认制度进行完善。
孙晨曦
关键词:拟制自认程序正义辩论主义证据法民事审判
拟制自认的类型化及其法理基础被引量:1
2018年
拟制自认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自认,它是立法者为达到一定的诉讼目的或追求某种诉讼价值,通过法律将一方当事人的"不争执""不知陈述"或其他消极的诉讼行为拟制为对另一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认可,从而使之产生自认上的法律效果。尽管我国有司法解释对拟制自认作出了规定,但由于相关理论及法律条文的欠缺,实务中的操作依然捉襟见肘。为使拟制自认能够在诉讼中发挥其应有的制度价值,应当明晰其表现形式及正当性依据,通过类型化的分析和构建,对我国自认制度进行完善。
孙晨曦
关键词:拟制自认辩论主义法官释明
论不负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的事案解明义务被引量:2
2017年
事案解明义务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理论,其功能在于弥补负担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于证据偏在型诉讼中举证能力或手段之不足,减少证明责任在个案中的具体适用,从而实现当事人在程序上的实质平等。随着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与司法解释的几次修订,事案解明义务的适用已在司法实践中初现端倪。通过比较法的考察,我国现行立法及相关规定依然处于滞后状态,缺乏完整的理论体系。对此,不妨以域外国家及地区的理论为参照,构建出事案解明义务的中国图景。
孙晨曦
关键词:当事人陈述文书提出义务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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