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聪聪
- 作品数:35 被引量:264H指数:10
- 供职机构:北京邮电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经济管理电子电信更多>>
- 数据可携带权的法理逻辑和制度构建被引量:12
- 2022年
- 基于保护个人数据权利和反垄断目的的数据可携带权的制度设计,会导致个人数据主体和数据处理者之间的冲突。以数据生产为视角审视数据可携带权,该项权利可以有效降低数据生产的成本,并有助于构建统一的数据市场。将个人信息主体与数据处理者统一于数据生产,可以有效弥合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以数据生产指导数据可携带权的制度构建,数据可携带权的客体应涵盖衍生数据在内的所有个人数据。同时,在制度设计中要协调数据可携带权与知识产权、他人数据权利的冲突。
- 崔聪聪刘传新
- 关键词:数据生产
- 论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与适用范围被引量:12
- 2019年
- 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是电子商务法的核心问题。电子商务的内涵应当从电子商务所依托的技术、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和法律属性三个维度进行把握。电子商务的外延是不断扩展的,只要交易中有一个环节是通过网络进行,即可纳入电子商务的范畴。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分享经济、网络租赁等新业态、新模式,符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这一电子商务本质特征,应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在我国境内电子商务平台上发生的交易,交易双方均为我国当事人,境外经营者有目的地向中国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行为,应适用我国电子商务法。
- 崔聪聪
-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
- 论我国数据限制处理权的创设及其制度设计被引量:4
- 2019年
- 如果网络是社会运行的神经中枢,那么数据就是社会运转的血液。数据共享与深度利用大大增加了数据主体的风险,数据安全在数字时代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数据限制处理权不同于删除权和更正请求权,在数据权利谱系中有其独立的地位。通过设置新型权利,增强数据主体对其个人数据的控制能力以冲抵新技术、新应用引发的风险,是数据限制处理权的现实基础;数据自由是数据限制处理权的理论基础。借鉴域外立法的经验,适配于我国国情的数据处理权之方案设计应涵盖适用情形、行使程序以及与删除权、更正请求权的衔接等内容。
- 崔聪聪
- 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法解读及其启示
- 2020年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法律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法构建了完善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风险保护制度框架。借鉴澳大利亚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法,完善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法律体系,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客体,确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报告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以防范化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所面临的重大网络安全风险。
- 崔聪聪许智鑫
- 关键词:风险防控机制网络安全意识
- 双边市场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商标侵权的替代责任被引量:5
- 2014年
-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第三人实施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承担帮助侵权责任不符合帮助侵权的基本原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处于防控商标侵权行为发生的最有利位置,双边市场无法"遮蔽"其获利的事实,因此符合替代责任的构成要件。替代责任并不意味着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承担普遍审查义务。替代责任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存在过错时,应对其施以惩罚性赔偿。
- 崔聪聪
- 关键词:双边市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帮助侵权
- 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研究被引量:6
- 2017年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内涵——"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是确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的基础。《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的"公共利益"应限缩解释为"公共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关键部分,如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等;关键基础设施中的信息部分,即重要信息系统。由于"用户数量众多"过于模糊,所以不宜将其列为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标准。
- 崔聪聪
- 关键词:公共安全
-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及对策被引量:4
- 2019年
- 农村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我国农业始终面临着小农户与大市场间的矛盾,特别是电子商务法中的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销售者之间的连带责任等法律制度,使农户面临着新的法律风险。实名制、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可以实现市场主体登记的功能,市场竞争、行业自律和风险监测与评估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可以替代行政许可。因此,应当对农户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豁免;同时,为公平分配食用农产品致人损害的风险,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责任保险制度。
- 崔聪聪
- 关键词:农村电子商务行政许可责任保险
-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治理困境及建议被引量:1
- 2023年
- 当前,数以百万计的App推动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未经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未提供个人信息删除途径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问题屡见不鲜。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分析,结合“大数据杀熟”、苹果“应用程序追踪透明度”等经典案例,梳理了App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治理困境,针对性地提出了细化相关法律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多措并举突破权益救济瓶颈、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和App平台分类分级机制等多项对策和建议。
- 王婧怡崔聪聪
- 关键词:APP数字经济个人信息保护
- 个人信息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被引量:23
- 2014年
- 损害赔偿问题是个人信息安全的戈尔迪之结。愈演愈烈的个人信息滥用行为与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有关。在界定个人信息控制权为人格权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人的过错以及获利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和增设集体诉讼,完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程序机制,进而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缓解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的安全危机。
- 崔聪聪
- 关键词:个人信息安全人格权损害赔偿额举证责任倒置集体诉讼
- 网络新技术、新应用与电子商务生态化治理被引量:1
- 2013年
- 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新技术挑战了以有限资源为基础的物权和知识产权制度。CtoB模式的出现,对产品责任制度提出了挑战。网络新技术与新应用提出的挑战使电子商务进入到生态化治理时代。政府治理是电子商务生态化治理的重要一环,为适应电子商务生态化治理的需要,政府应改变现行的监管思路和方式,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
- 崔聪聪
- 关键词:云计算消费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