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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莉丽

作品数:1 被引量:6H指数:1
供职机构:湖南科技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1篇生态
  • 1篇生态补偿
  • 1篇生态补偿标准
  • 1篇排污
  • 1篇排污权
  • 1篇排污权交易
  • 1篇湘江流域

机构

  • 1篇湖南科技大学

作者

  • 1篇田银华
  • 1篇李文慧
  • 1篇袁开国
  • 1篇余光辉
  • 1篇陈莉丽

传媒

  • 1篇水土保持通报

年份

  • 1篇2015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基于排污权交易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研究被引量:6
2015年
[目的]以湖南省湘江流域为研究对象,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方法,为湘江流域实施污染综合治理及区域平衡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通过研究区域内的8个城市(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岳阳、永州、郴州、娄底)2012年的人均GDP,人口总数,人均工业生产总值和万元GDP污水排放量与8个市的平均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系数。通过将各个市的人均排污量与8个城市的平均排污量作比较,求得各个市的超量排污量和节余排污量;按照主要因子排污价格及其排污比例确定超量排放和节余排放的支付和补偿价格;利用生态补偿标准系数,计算2012年湘江流域每个城市的最终补偿标准。[结果]2012年长沙、株洲、湘潭市应分别支付生态补偿资金4 005.0,440.7和430.1万元,衡阳、岳阳、郴州、永州和娄底市可获得的生态补偿资金分别为338.2,90.4,561.4,602.8和379.5万元。[结论]实际排污大于理论排污权的城市有长沙、株洲和湘潭市;而其他5个城市排污权均有节余。
余光辉陈莉丽田银华袁开国李文慧
关键词: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排污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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