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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翔

作品数:8 被引量:57H指数:3
供职机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 1篇自动化与计算...

主题

  • 5篇行政
  • 3篇营商环境
  • 3篇治理语境
  • 3篇互联
  • 3篇互联网
  • 3篇法治
  • 3篇法治化
  • 2篇回应
  • 2篇公共治理
  • 2篇共治
  • 1篇信息保护
  • 1篇行政程序
  • 1篇行政程序法
  • 1篇行政处罚
  • 1篇行政法
  • 1篇行政方式
  • 1篇行政规范
  • 1篇行政规范性
  • 1篇行政规范性文...
  • 1篇行政组织

机构

  • 8篇广东外语外贸...

作者

  • 8篇陈可翔
  • 2篇石佑启
  • 1篇杨桦

传媒

  • 2篇法学
  • 1篇新华文摘
  • 1篇法学研究
  • 1篇汕头大学学报...
  • 1篇学术研究
  • 1篇青海社会科学
  • 1篇东方法学

年份

  • 1篇2023
  • 4篇2022
  • 2篇2021
  • 1篇2017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合作治理语境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被引量:44
2021年
营商环境优化与法治建设两大主题的深度结合,要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于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流变,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与行动方案。合作治理在公域变革中的兴起,为营商环境建设设定了现实语境。合作治理语境下呈现出的治理格局转变、治理诉求扩张、治理资源整合、治理进程交替,要求依托法治结构调适、法治价值兼顾、法源形式拓展和法治框架扩容等手段,发挥市场功能、协调多元利益、完善规范体系、释放创新空间,以契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逻辑演进规律。通过厘定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合作的制度边界,塑造糅合形式与实质双重要求的法治环境,促进法律规范体系的兼容并蓄及法治方式转变等具体途径,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的实现。
石佑启陈可翔
关键词:营商环境
个人信息保护中行政处罚的实施基础及制度逻辑
2023年
个人信息保护中行政处罚的实施正面临过度介入私权纠纷化解、压缩社会自治空间及混淆内部法益构造等质疑,亟需对其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基础问题重新审视。调整信息处理者与信息主体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规避个人信息处理领域的不特定公共风险,以及协调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中的多元利益诉求,构成该领域行政处罚的实施基础,从本质上确立了该领域行政处罚实施的目标和边界。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处罚制度建设须植根于互联网公域变迁与公共治理变革之语境,遵循价值平衡、风险预防、辅助监管等原则,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促进公法与私法、硬法与软法的衔接适用,协调不同法律规范的效力位阶关系,以及推动制度设计的场景化、精细化。依托组织法、行为法、程序法构造确定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结构、操作指南、流程指引等,有利于增强处罚实施的正当性和明确性。
陈可翔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处罚公共治理社会自治
“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法治化的价值平衡与规范进路--以营商环境建设为视角被引量:6
2022年
法治是营商环境建设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共同需求。基于营商环境建设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互动关系,营商环境建设提高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法治要求。“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面临的治理合法性质疑、有效规范难题以及触发的法律体系扩容问题等,桎梏了政务信息化和营商环境建设的进程。应通过填补对治理主体与行为的规制缺位、平衡有限与有为的价值博弈、推动软法与硬法的衔接适用等路径,保障治理合法性、提升规范有效性和促进法律规范体系融贯性,发挥法治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
陈可翔
关键词:法治
行政规范性文件监控的三个环节
2017年
限制政府权力,才能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方能充分发挥舵手效力。目前,建立有限政府、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成为政府改革的重头戏。而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当前我国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从出台、执行到退出三个环节的制度化、合理性、有序性对打造有信政府至关重要,通过明确制定主体、完善制定程序、构建冲突解决机制、公民广泛参与等途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监控,促进政府工作有效开展。
陈可翔杨桦
关键词: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冲突公众参与
互联网互动式治理语境下的行政程序法发展被引量:1
2022年
互联网发展推动公共治理变革,改变传统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权力单向度运作的规律,塑造了互动式治理逻辑。借助于网络媒介,社会组织、平台、公民等实现由管理对象向治理主体的身份转化,强化了与政府的协商互动。互动式治理语境下的政府权力运转形态转变、行政法律关系平衡转向、行政方式技术化改造对现有行政程序规范产生冲击,桎梏程序法功用之发挥。应通过推动行政程序法价值取向调适、制定合作型程序规则,以及健全规范技术应用的程序设计等路径,完善行政程序法规范体系,实现对互联网互动式治理过程的有效调整。
陈可翔
关键词:互联网行政程序法
互联网公域治理结构转型与行政组织法发展被引量:2
2022年
互联网发展改变了公域的社会基础、时空场景、内部结构、利益关系、制度体系等,为公域发展设定了现实语境。圈于管理滞后、结构封闭等缺陷,政府无力应对互联网公域秩序建构与服务供给之需求,推动了公域治理结构转型。然而,权力来源复杂、功能分域不清、权力运转越界等因素亦桔着政府与互联网社会主体合作共治的有序展开,暴露了传统行政组织法难以回应社会主体组织形态模糊、多元主体权责配置失范、平台治理正当性存疑等问题。应通过拓展权力主体范畴、反思权力配置体系、设定权力运行边界等路径完善组织法理论和规范体系,以有效应对互联网社会公共行政兴起、厘定多元治理主体功能界限和提升平台治理正当性,从而实现互联网公域治理结构转型与行政组织法建设的有机统一。
陈可翔
关键词:互联网行政组织法权力配置行政法
合作治理语境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1年
引言:协调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和“强心针”。面向市场需求对政府职能、政府权力行使范围与强度进行调适,固然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但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对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而言更为关键。其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应避免割裂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内在联系。其二,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诸多新兴问题,带有网络时代特有的跨域性、技术性、分散化等属性,呈现共时性特征,往往相互交织、紧密联系。这要求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科学定位政府职能,增强治理的回应性,将市场与社会纳人共治体系。
石佑启陈可翔
关键词:政府职能营商环境回应性法治化网络时代
互联网公共治理方式转型的行政行为法回应被引量:8
2022年
传统以政府为主导的行政方式经由主体与技术改造,正从倚重单向度的刚性监管、依赖人工和时空条件,向重视包容与效能、协商互动与技术应用等方向演变,但我国行政行为法对此回应阙如。互联网时代公域变迁引发的利益基础、权力结构变动和行政任务拓展等,迫切需要推动行政行为法功能的反思与调适。强制性行政方式的滥用及其对比例原则的僭越,协商型行政方式未跳脱“中心—边缘”结构,及技术化行政方式的规范缺位,暴露了行政行为法治系统与互联网公共治理实践的脱节。应通过推进强制性行政方式适用范围限缩及合比例规制,协商型行政方式类型化及合目的性调整,技术化行政方式的分类规范等路径,助推行政行为法完善发展,提升互联网公共治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陈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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