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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平

作品数:2 被引量:8H指数:2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人力资本
  • 1篇损害赔偿
  • 1篇赔偿
  • 1篇请求
  • 1篇请求权
  • 1篇取得时效
  • 1篇资本
  • 1篇物上请求权
  • 1篇离婚
  • 1篇离婚损害
  • 1篇离婚损害赔偿
  • 1篇回复请求权
  • 1篇婚姻关系
  • 1篇婚姻关系存续...
  • 1篇继承回复请求...
  • 1篇财产
  • 1篇财产分割
  • 1篇存续
  • 1篇存续期间

机构

  • 2篇武汉大学

作者

  • 2篇余延满
  • 2篇梁小平
  • 1篇李春景

传媒

  • 1篇江西社会科学
  • 1篇时代法学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2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性质被引量:2
2012年
继承回复请求权源自于罗马法中的继承诉,而继承诉属于对物之诉。源于继承诉(权)的继承回复请求权非常类似于物上请求权,而作为确保物权人对物圆满支配状态作用的物上请求权,与物权共命运,只要物权存在,它就不断产生,因而物上请求权不应适用于消灭时效,它应与产生其之物权一起为取得时效的客体。既然如此,继承回复请求权亦不应受消灭时效的限制。在完善我国继承法时宜借鉴意大利、葡萄牙和我国澳门地区民法之立法例,规定确认继承人身份的诉讼不因时效而消灭,但不影响有关取得时效的规则对每一占有物的适用。
余延满梁小平李春景
关键词:继承回复请求权物上请求权取得时效
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人力资本与离婚损害赔偿被引量:6
2013年
由于人力资本具有人身依附性、无形性、价值的动态性或可变性、不可转让性和难以评估性,因而其并非财产。既然如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人力资本自然亦非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接受专门的职业教育或取得营业执照作出贡献,并于取得人力资本之后不久甚至在求学期间双方离婚的情况下,作出贡献的一方可依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护其期待利益。
余延满梁小平
关键词:人力资本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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