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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峰

作品数:38 被引量:72H指数:5
供职机构: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医药卫生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6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2篇政治法律
  • 4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 1篇医药卫生

主题

  • 7篇法律
  • 6篇侵权
  • 5篇商法
  • 5篇民法
  • 5篇归责
  • 5篇归责原则
  • 4篇义务
  • 4篇事由
  • 4篇强制性
  • 4篇历史变迁
  • 4篇免责
  • 4篇免责事由
  • 4篇海商
  • 4篇海商法
  • 4篇航运
  • 3篇意思自治
  • 3篇图片
  • 3篇权法
  • 3篇网络
  • 3篇网络图

机构

  • 37篇上海海事大学

作者

  • 37篇徐峰
  • 1篇蒋正雄

传媒

  • 4篇浙江海洋大学...
  • 3篇大连海事大学...
  • 3篇中国海商法研...
  • 2篇西安电子科技...
  • 2篇河北科技大学...
  • 1篇河北师范大学...
  • 1篇北方论丛
  • 1篇信阳师范学院...
  • 1篇天津社会科学
  • 1篇社会科学研究
  • 1篇出版发行研究
  • 1篇天津体育学院...
  • 1篇天津航海
  • 1篇国际商务研究
  • 1篇浙江体育科学
  • 1篇中国出版
  • 1篇世界海运
  • 1篇中共青岛市委...
  • 1篇郑州航空工业...
  • 1篇上海商学院学...

年份

  • 1篇2023
  • 1篇2022
  • 4篇2021
  • 16篇2020
  • 10篇2019
  • 2篇2017
  • 3篇2016
3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物权法视野下我国海运货物留置权之历史变迁与未来展望
2020年
立足于物权法的视野梳理我国海运货物留置权的历史变迁。就货物留置权的范围而言,不同国家与地区海商法与民商法的规定存在差异。在我国,相关物权法律与《海商法》规定的不明确催生了普通货物与海运货物留置权之间的冲突,司法实践认为:海运货物留置权的行使仅针对货方"所有"的货物。与法定留置相比,合同留置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允许当事双方约定扩大留置的范围。就货物留置权成立的前提而言,《物权法》中的商事留置权制度并未应用于海运货物留置的相关案件。与之相比,英国法允许当事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一般留置权",使得货物的留置不必受限于"牵连关系"。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应当遵循这种历史流变:在法定留置权方面,充分尊重相关司法实践;在合同留置权方面,允许当事双方约定留置范围与留置前提,从而体现司法与立法上的效率性。
徐峰
关键词:海运货物留置权
从“黑洞照片侵权事件”反思我国网络图片的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被引量:2
2019年
网络图片的传播环境为图片霸权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黑洞照片侵权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对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封闭式"的立法模式进行反思很有必要:图片霸权行为虽然符合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但不符合其立法本意;为适应网络发展需求,应当对现有的合理使用规则作出调整。重新平衡网络用户与图片公司双方利益,引入弹性化的立法技术,扩大合理使用范围,尤其在网络图片霸权环境下重新界定网络用户合理使用的行为。在现有著作权法律体系下,网络用户应尊重原创,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合理使用规则的修改也能纠正网络图片传播市场的失灵。
徐峰
海上保险法“近因原则”之历史变迁研究——以与侵权法“因果关系原则”的比较为视角
2020年
梳理海上保险法“近因原则”之历史变迁与相关案件,分别将其与侵权法“因果关系原则”做比较。就认定标准而言,近因原则与因果关系原则均只承认近因的唯一性,遵循“效力说”与“常识原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前者仅仅关注致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的范畴,而后者还关注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就“多因一果”致害而言,两法均承认致因的多样性,侵权法遵循“原因竞合”的原则,而海上保险法遵循“复合标准”判断致因,两者的差异表现为:在侵权法中,行为人承担“按过失比例”的赔偿责任;而在海上保险法中,保险人依然承担“全有或全无”的赔偿责任。随着日本司法实践的深入以及挪威海上保险条款的出台,两者的趋同体现为:在损害后果的确定与赔偿方面借鉴了侵权法原则,在混合原因致损的案件中遵循损失分配的原则。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应当在尊重现有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借鉴侵权法的规定: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仅应考虑致因是否属于承保风险;对于保险赔偿的确定,在承认“多因一果”的同时,应考虑采纳“按比例赔偿原则”。
徐峰
关键词:近因原则
“黑洞照片侵权事件”背景下我国网络图片著作权保护研究被引量:7
2019年
“黑洞照片侵权事件”涉及《著作权法》中如何合理使用网络图片的问题,需要加强相关的普法教育与执法活动;图片版权侵权涉及了经济损失的认定,应在立法上予以明确,考虑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鉴于互联网图片的广泛传播性与高度扩散性,应完善与健全网络图片著作权许可制及登记制。
徐峰
关键词:侵权普法登记制
“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倒逼海事强制法松动
2017年
文章追溯了我国海事立法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从海上各项强行执法制度的源头出发,探究其发展的轨道,总结了原因与得失,并提出对我国海商法的修改建议。
徐峰
关键词:反垄断豁免意思自治
冒名顶替入学的惩戒机制与救济路径被引量:2
2021年
冒名顶替入学现象严重冲击了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底线,应当在立法层面予以规制与打击。在对冒名顶替行为所涉及的制度进行反思与症结作出归纳的基础上,应全面协调整合相关公法与私法,以形成法律体系的整体合力。以公私合作为理念,增设准用性条款,对于危害性与严重性不同的冒名顶替入学案件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在学理上将受教育权实体化与私法化;在公私合作机制的框架下,在教育行政法中完善责任主体司法惩戒的前提与标准,明确学校撤销学历学位的前提条件,在刑法中增设相应罪名,在民法中完善该行为的构成要件与举证责任;在公私合作制度的推动下,在教育行政法中明确被冒名顶替者恢复学籍的判断标准与申诉程序,在民法中将受教育权纳入“一般人格权”,适当扩大赔偿范围。从而在法律层面尽可能挽回“迟到的正义”,实现高等教育招生的矫正公平。
徐峰谢菲
关键词:公私合作惩戒机制救济路径
海商法与民商法“迟延交付责任” 之趋同化研究——立足于我国《海商法》修改背景下的思考被引量:2
2020年
在《海商法》修改进程中,“迟延交付制度”的完善属于第四章修订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归责原则的角度出发,在早期英国普通法下,承运人迟延交付行为所承担的混合责任有别于民商法下的单一责任;随着国际公约的陆续出台,迟延交付责任经历了从“不完全过错责任”发展至“完全过错责任”。从免责事由的角度出发,承运人在普通法下能否享有免责同样要视案情而定,与民商法存在差异;而国际公约的出台推动了两法中迟延交付免责范围的趋同。立足于法经济学的视角,迟延交付归责原则的趋同代表了海上贸易的“效率”,免责事由的趋同体现了海商法的“公平”。《海商法(修订意见征求稿)》仅考虑了后者,而忽略了前者,应当予以注意并作出纠正。
徐峰
关键词:归责原则免责事由
船舶垃圾处置政策法规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3年
立足于“绿色航运”发展的时代背景与法治维度,从广义层面对“船舶垃圾”进行界定,概述船舶垃圾排放污染的现状,梳理涉及固体垃圾与液体废弃物处置以及船舶拆解垃圾处置的国际公约、国内法与规范性文件。围绕我国沿海海域船舶垃圾污染防治力度不足,船舶垃圾处置的相关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与实践性,各国对拆船垃圾回收的重视程度差异性较大等法律问题,我国应全面参与联合国框架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的制定,充分重视航运领域的环境污染协作与共同治理,补充完善船舶垃圾排放监管的特殊规定,提升船舶垃圾处置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性,落实拆船垃圾回收的统一适用标准与原则。
徐峰王力勇
关键词:绿色航运法律问题
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航运政策联动与创新
2021年
长三角航运政策一体化是一次挑战,更是一次机遇。通过港口与港口之间的差异化发展,借助港口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建立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议事协调机制,有利于凸显上海的差异化优势,避免无谓内耗与无序竞争,提升上海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竞争力。
徐峰
关键词:长三角航运政策
论船货双方权利与义务之平衡——从海商法的正义到民法的正义
2020年
长久以来,我国海商法中船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平衡的,它更偏向承运人利益,并表现在船货双方权利义务总量不对等以及权利与义务不对应两个方面,形成海商法下的“正义”。《中国海商法》的相关条文有待补充与完善。回顾海商法发展史,从罗德—罗马法到国际商人法,从海牙—维斯比规则到鹿特丹规则,船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历经了一条从货方“义务本位”发展至“权利义务本位”的发展道路。《中国海商法》的修改也应遵循这种精神,平衡船货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形成民法上的“正义”。
徐峰
关键词:正义义务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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