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平
-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海外投资风险规避:国际比较与借鉴被引量:2
- 2015年
- 现代意义的风险,借由西方工业文明产生,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大肆扩展。风险既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也涵盖了社会、教育等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当前的中国经济,存在风险增多、问题复杂、增长乏力等问题。而由资本市场、资本投资带来的投资风险,会借助金融市场的放大效应进一步影响整体经济的表现。本刊组织本组专题,借由经济、法律领域的风险为始,分析对外投资风险的规避、投资者的制度保护以及"三农"领域内信贷担保等内容,分别就风险、投资与保护的内容进行解读。如陶斌智等提出,我国当前对外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在此背景下,构筑健全的政策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有效规避世界范围内政治与经济风险的必要手段,并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曹胜亮认为,我国金融市场领域内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存在效率差、结构单一等问题,需要在借鉴发达经济体投资者适当制度的基础上,构筑完备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雅玲等人提出,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问题重重,尤以农村的信贷担保问题表现突出,它直接带来了"三农"领域内的金融和社会风险,因此需要有效解决我国农村的信贷担保问题。投资、风险与保护是现代市场经济永恒的主题之一,我们的研究只是沧海一粟,希望通过本组专题能够抛砖引玉,就风险及其化解等问题求教于专家,以此为我国市场经济风险的制度防范提供些许参考。
- 陶斌智陈丽平
- 关键词:投资者农村信贷担保
- 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困境与突破——以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为视角被引量:1
- 2016年
-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有关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一直是缔约各国争议的焦点。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具有数额大、范围广、频率高、影响深等特点,在域外承认与执行时动辄遭到各国严格审查,甚至直接排除。从《公约草案》第33条的原则承认发展到《公约》第11条的部分拒绝,意味着各国对该问题的立场持渐趋保守的态度。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公共秩序障碍,以及两大法系惩罚性赔偿实体法上的冲突,通常使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域外承认与执行困难重重。为了突破这一困境,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积极推动公约议程,然而《公约》的成功缔结,并未实质改善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域外执行难的境况,反而可能使外国债权人的执行状况变得更糟。建议通过引入欧盟判决自由流动机制和吸收《公约草案》第33条等方式突破这一困境。我国学者在评估是否签署并批准公约时,提出的分割承认与执行立场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实施中却存在很大的困难,仍待进一步反思。
- 陈丽平
- 关键词:判决承认与执行惩罚性赔偿《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 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 源起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惩罚性赔偿主要以惩罚和吓阻为目的,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损害赔偿制度则坚持“损害填补”和“得利禁止”原则,一直视“惩罚性赔偿”这一远超于损害填补功能的责任形式为“异类”。两大法系惩罚性赔偿的实体法冲突,导致...
- 陈丽平
-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