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斐
- 作品数:7 被引量:7H指数:2
- 供职机构: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农业科学经济管理生物学更多>>
- 论参与式植物育种中的农民权利及惠益分享被引量:4
- 2016年
- 参与式植物育种作为一种需求导向的育种模式,旨在改变以往传统农业研究体系,培育与挑选适应目标环境和符合农民需求的新品种。基于农民在参与式植物育种中作为遗传资源保存者、育种投资者和研究者的贡献,应认可参与式植物育种中的农民权利及惠益分享。农民所享有的权利应包括农民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及农民留种权;可分享的惠益包括货币形式的惠益及非货币形式的惠益。在目前参与式植物育种的实践中,保障农民权利及惠益分享尚无成熟的做法,应从完善农民品种制度、农民留种权制度和惠益分享制度,借助合同方式等实现参与式植物育种中的农民权利及惠益分享。
- 万志前张文斐
- 关键词:农民权利惠益分享
- 论责任规则视角下的农民留种收费制度被引量:3
- 2018年
- 农民留种收费制度中引入责任规则旨在将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开放共享适当结合,在保障育种者合法权益,减低维权成本的同时,消解农民留种侵权风险,促进育种创新与良种推广。鉴于留种农民的分散性,可建立种子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行收费权利。缴费义务主体为留种种植农民,不考虑其身份、留种目的及留种数量,以避免农民留种合理性判断的难题。收费标准以农民种植面积与数量为依据,且应合理低于通常许可使用费。在具体操作上,可采取农民留种申报的形式;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和农民留种信息平台,以保证使用费分配的科学性;农民因留种缴费所增负担,国家应予补贴。
- 万志前张文斐
- 关键词: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
- 全球农业基因编辑技术监管动态及发展趋势
- 2023年
- 随着基因编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价值愈加凸显,加之技术认知水平与社会接受程度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的持续发展,世界各国对农业基因编辑技术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动,更侧重于保障技术应用安全性的同时促进创新和发展经济。除南极洲外,全球六大洲的监管动态各具特色。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农业基因编辑技术的监管所持态度及所用方式存在差异,反映出监管政策的选择不仅取决于科学判断,还受到经济、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多层面因素的制约。未来全球农业基因编辑技术监管的发展趋势将体现为态度包容化与开放化、政策综合化与集中化以及方式国际化与全球化三个方面。
- 李欣刘旭霞张文斐
- 侵害品种权法定赔偿数额的司法决策因素检视及因应
- 2024年
- 品种创新是种业振兴的关键,识别侵害品种权法定赔偿的司法决策因素,以提高品种权司法保护水平,进而激励育种创新,实有必要。以2002-2023年侵害品种权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例为样本,分析其时空特征,建立多元回归模型,探究法定赔偿数额的参考因素与影响因素。结果表明:侵害品种权法定赔偿适用“泛化”且判赔额较低,提高法定赔偿上限的立法举措效果甚微;法定赔偿参考因素缺乏量化标准,维权合理开支定位不清;锚定效应、审判经验等因素对司法决策影响显著。为提高品种权司法保护质效,建议采取如下措施:通过严格适用法定赔偿,消除举证责任障碍,降低证明标准,以克服法定赔偿“泛化”适用;通过确立赔偿数额计算标准和规则,另行计赔维权合理开支,以避免裁判的主观性;通过提高司法决策信息质量,提升法官素养,提供司法决策空间,以减少锚定效应,保证裁判的公平性。
- 万志前俞秦峰张文斐
- 关键词:法定赔偿锚定效应司法决策
- 农业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模式的法经济学分析
- 2023年
- 基于大部制改革背景,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对农业自然资源资产的不同监管模式进行供需吻合度与成本效益分析考量。农业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模式应以实现供求均衡为目标,使所付成本与所获效益成正比。研究表明:从参与主体来看,多元监管较之于单元监管模式,在法律体系融贯性与法律规范可行性需求方面的供需吻合度更高;从监管形式来看,综合监管较之于分散监管模式,更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大的预期效益。农业自然资源资产多元综合监管的实现,应赋予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权利(力),构建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以维护社会安全,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
- 张文斐
- 关键词:法经济学
-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利用中农民权益保护:理论证成、现实困境与实现机制
- 2023年
- 截至2022年,农业农村部已公布139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农民作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之一,应认可其贡献。因此,探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利用中的农民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参考。研究发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植根于遗产地悠久的文化传统和农民长期的实践经验,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农业技术、传统知识、生态与文化景观的农业生产系统。农民是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保护者和传承者,利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不能忽视农民主体地位和权益的保护。根据现有法律制度,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利用中涉及的农民权益主要包括参与权、惠益共享与生态补偿。目前这3种权益的实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境。为此,本文从激发农民参与意愿、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强化农民参与保障等方面提出农民参与权的实现途径;从明确惠益共享内容、建立惠益共享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提出农民惠益共享实现的举措;从明确生态补偿主体、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和补偿方式等方面提出农民获得生态补偿的措施。以此保障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利用中的农民权益,实现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万志前张媛张文斐
- 关键词:农民权益参与权生态补偿
- 泰国《转基因生物食品标识通知》评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 2023年
- 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的《转基因生物食品标识通知》已于2022年12月4日正式生效。其主要规则包括:标识范围种类与标识豁免明确化、标识阈值与标识方法等要求精细化、阴性标识与合规过渡期等标识规定合理化。针对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修订,提出细化标识范围、设置标识阈值、施行标识豁免、规范阴性标识、规定追溯标识、明确合规过渡期的完善建议,以更好地规制转基因生物食品标识制度的现存问题。
- 张文斐刘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