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晓波
- 作品数:1 被引量:34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的障碍及其克服被引量:34
- 2011年
- 公共执行和私人执行是反垄断法实施的两大支柱,这两个方面应同等重视,不能有所偏废。两年以来,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效果不太理想,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反垄断私人诉讼不发达。应努力改进举证责任分配、诉讼费用承担、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规则等方面的制度,以扫清影响私人诉讼实现的障碍。在现阶段,应以消费者私人诉讼作为切入点,先积累案例经验,然后颁布相关的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以此对现有制度障碍进行突破或者建立新的制度,循序渐进,促使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的最终实现。
- 颜运秋周晓明丁晓波
- 关键词:反垄断法实施私人诉讼私人执行公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