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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甘肃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2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权利
  • 1篇行使
  • 1篇权法
  • 1篇权利保护
  • 1篇权利归属
  • 1篇权属
  • 1篇著作财产权
  • 1篇著作权
  • 1篇著作权法
  • 1篇法律
  • 1篇法律保护
  • 1篇《著作权法》
  • 1篇辨析
  • 1篇财产
  • 1篇财产权

机构

  • 3篇甘肃政法学院

作者

  • 3篇赵海燕

传媒

  • 1篇江西行政学院...
  • 1篇内蒙古电大学...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年份

  • 3篇2015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合作作品判断标准辨析及权属和行使探讨被引量:2
2015年
现有著作权法对合作作品的界定、判断标准和归属等内容的规定过于简单和概括,致使学理解释不一。本文主要从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等对合作作品的判断标准进行分析和界定。同时对合作作品的归属从一般和特殊规定两方面加以阐述和评价,并对司法解释中不按合作作品处理的两种情形即领导作品和特定人经历作品的归属提出了不同观点,前者应排除在作品客体范围以外,后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赵海燕
关键词:权利归属
对我国著作财产权体系构建及内容完善的探讨被引量:2
2015年
我国著作财产权应抛弃技术主义的立法思路而以使用行为的特点来重新分类。具体可分为有固定载体的财产权和无固定载体的财产权两类,演绎权应从财产权中移出归属入邻接权。有固定载体的财产权在权利内涵和逻辑上需进行修改;无固定载体的财产权应整合为表演权和"远端传播权"。
赵海燕
关键词:著作财产权
复制及其权利保护
2015年
复制技术的发展和载体翻新使复制形式从信息再现特点、空间形式、是否接触原件及手段上区分出多种类型,但复制侵权的标准应遵循非独创性、竞争性和平衡性。因此我国修改《著作权法》时应明确规定暂时性复制不属于复制行为,确认异种复制权,根据作品信息是否再现来定性手工复制。
赵海燕
关键词:法律保护《著作权法》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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