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法社会学研究所
- 作品数:3 被引量:24H指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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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被引量:16
- 2012年
- 女性问题的跨意识形态性、我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不可逆性与女性主义法学本身的批判性和进步性,决定了在我国开启以"性别与法律"为主旨的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目前,我国在研究的学科类别上,已形成法理学为主导,部门法共同参与的局面;在研究基地和社会影响上,已形成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为重镇,各地高校与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和推动的格局;在研究问题上,已在认识论和法律事实两个层面形成多样议题。但是,法学认识论层面的研究不足、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边缘化、研究者尚未形成统一的研究立场和研究队伍学科背景单一等问题也掣肘着女性主义法学的发展。法学研究者需通过不断拓展法学认识论研究,积极结合中国现实吸纳新知、超越意识形态客观审视西方社会理论,加强与其他学科的合作等方式,共同推动我国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发展。
- 马姝
- 关键词:法律性别女性主义
- 论强奸罪应当废除——基于后现代女性主义立场的一种观点被引量:6
- 2011年
- 后现代女性主义将强奸视为一种"语言"。借由"话语塑造主体"这一机制,男性在有关强奸的立法与司法仪式中被塑造为身体上的压倒性体力占有者,女性则具有了"可被强奸"的属性。女性在男权社会中被客体化的事实在强奸罪这一罪名中得到进一步强化。后现代女性主义主张的话语转换策略提醒我们应当跳出既有法律框架来思考防治强奸的对策,即可以考虑在社会条件成熟的时候,取消"强奸罪"这一法律语言,达到改变女性弱势地位,约束男权的扩张,抑制强奸行为发生的目的。至此,女性以主体地位进入法律史,性别平等得到实现。
- 马姝
- 关键词:强奸罪后现代女性主义话语
- 中西方女性主义法学研究之比较被引量:5
- 2013年
- 将中西方女性主义法学研究进行比较,可发现二者相同之处是共有"社会性别"这一理论工具。不同之处为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对待女性主义理论的态度不同和研究的主题不同。存在如此异同,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中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女性主义的不同境遇。我国的女性主义在经历了五四启蒙时期的兴盛阶段之后,因为复杂的历史原因,之后消声于民族革命话语之下。这就导致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中缺少了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这一现状随着1995年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的召开而逐渐有所改变。
- 马姝
- 关键词:女性主义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