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嵩
- 作品数:164 被引量:1,401H指数:21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文化科学更多>>
- 论给付行政的规范构造被引量:4
- 2009年
- 给付行政是行政法学的重要课题,但"给付行政"概念缺乏必要的规范含义和理论解释力,其并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突破给付行政的理论困境,关键在于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变革,即扬弃传统"行政行为形式理论",从实质而非形式、动态而非静态的角度进行探讨。借鉴"行政法律关系"理论,可以对给付行政领域进行规范重构。给付行政理论体系具体包括价值、事实、规范三个层面,可概括为"一个中心、两种类型、三类法律关系"。
- 陈海嵩
- 关键词:给付行政行政法学方法论
- 水权制度结构的比较法分析——以“功能性原则”为中心被引量:1
- 2011年
- 在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水资源短缺和完善水权法律制度的压力。依据比较法研究的"功能性原则",水权法律制度有两个基本问题,一为利益分配问题,二为风险负担问题。由此,水资源利益分配规则和风险负担规则共同构成了水权的制度体系。借助"利益分配—风险负担"这一理论框架,即可对水权法律制度进行更为深入之研究。
- 陈海嵩
- 关键词:水权法律制度风险负担规则比较法
- 论限期治理的法律属性——一个“法解释论”的尝试
- 限期治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但限期治理的法律属性究竟为何,目前尚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准确理解限期治理的法律性质,既有助于一些环境法理论问题的澄清,也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在法律属性上,限期治理既不是行政处罚...
- 陈海嵩
-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律属性行政命令
- 文献传递
- 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的二元制度结构被引量:5
- 2015年
- 环境危险防御义务是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主要类型之一,其要求国家公权力采取措施对环境危险因素加以干预和排除。为实现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在管制行政相对人行为的"外部效力"面向上,应强化立法权对行政权的约束;在约束国家行为的"内部效力"面向上,司法权应对行政权保持必要之谦抑。排除环境危险、维护环境权益是当前中国环境法治的重要任务,需要根据"外部效力/内部效力"的二元制度结构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合理配置实现国家环境危险防御义务。
- 陈海嵩
- 关键词:外部效力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体系及其构造探析被引量:6
- 2023年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创新,具有显著中国特色,并在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以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发布为标志,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经形成相应长效机制,同时还需要在法治轨道上加以持续推进,从制度化进一步走向法治化、体系化,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体系与法治体系,保障其不断向纵深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具有政治与法律双重属性,在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治理现代化中具有复合型功能,促进了生态环境法治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的充分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体系的具体构造,包括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两个层面:前者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主体、督察对象、督察内容等核心要素,需立足于宪法上央地事权划分的基本原理,形成完善的“中央—省”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立法;后者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特殊程序等不同层面的程序性规则,通过全覆盖形成完备的程序指引和程序规制。
- 陈海嵩
- 关键词:法治体系党内法规环境治理央地关系
- 绿色发展中的环境法实施问题:基于PX事件的微观分析被引量:42
- 2016年
- 环境法的实施是当前中国环境法治的核心议题。在环保"新常态"和推进绿色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不应先验地将地方政府视为阻碍环境法实施的消极因素,而是需要从微观视角出发进行更为细化地分析。运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假设—验证"方法,对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PX事件的研究表明,环境法的实施情况并不能作为解释PX事件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将厦门PX事件视为"范例"掩盖了其复杂的博弈过程,反而对类似事件的合理解决造成阻碍。PX事件治理困境之根源,在于政府权力运作的短期性与随意性。中国环境法实施现状与公众诉求之间的矛盾,源于行政权力运作的实践逻辑,是一种"内生困境"而非"外在困境",并不是简单通过加大外部资源投入就能解决,而是要依赖制度性约束条件的转变与改善,其关键环节在于实现政府决策模式从"嵌入"到"善治"的转型。
- 陈海嵩
- 关键词:PX事件行政权力
- 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及其启示被引量:8
- 2013年
- 在目前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陷入僵局、《京都议定书》实施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各国的国内立法已经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途径。目前,世界各国气候变化立法形成了两个阵营: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以墨西哥、韩国、巴西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立法上取得了较大进展,形成了包括综合性立法模式、专门性立法模式、政策性立法模式、分散性立法模式在内的多种立法模式。从整体上看,发展中国家的气候变化立法毫不逊色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推动气候变化立法发展的主要力量,值得我国借鉴与参考。
- 陈海嵩
- 关键词:气候变化立法
- 国际环境立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
- 风险预防原则已具有了相当广泛的国际基础,许多国际环境公约中都加入了风险预防的规定。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相当多的国家只是签署了风险预防原则的国际条约,并没有批准这些条约,而各国际文件中对风险预防原则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同时,在...
- 陈海嵩
- 关键词:风险预防原则海洋环境保护缔约方国际环境公约环境立法
- 文献传递
- 中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路线图被引量:9
- 2014年
- "建立系统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目标与宗旨。由此,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应具有体系化思维,并在不同层面上予以落实。在宏观层面上,需要处理好制度"推动"与制度"驱动"的关系,明确不同类型制度的建设路径,实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稳妥、有序推进;在中观层面上,需要处理好制度创新与制度衔接的关系,发挥制度体系的整体效益而避免制度的"碎片化";在微观层面上,需要处理好制度刚性与制度弹性的关系,将普遍约束与特定需求相结合,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实践。
- 陈海嵩
-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
- 环境法国家理论的法哲学思考被引量:11
- 2016年
- 国家权力如何生成并有效运作是环境法律制度建构的基础性问题,国家理论应成为中国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法国家理论的法哲学立场,是"有为国家"与"有限国家"的对立统一,目的在于实现环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合作与互动;"国家环保义务"和"环境公民权"是环境法国家理论的基本法哲学范畴;通过"规范宪法"形成相应的政治秩序与生活秩序、正确对待"环境国家"宪法构造中规范与价值的相互关系,是实践环境法国家理论的法哲学进路。
- 陈海嵩
- 关键词:环境法部门法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