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义
- 作品数:78 被引量:1,178H指数:19
- 供职机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哲学宗教更多>>
- 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探析被引量:71
- 2009年
- 自然资源损害作为环境侵权导致损害的一种,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世界各国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中,美国模式相对全面和细致。它经历了从普通法到制定法的发展历程,建立了由《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石油污染法》等法律构建的相对完善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中,有关赔偿主体、赔偿对象、损害评估程序、赔偿范围以及赔偿金的确定等规定科学、合理,非常值得重视和研究。同时,它可以为我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或借鉴。
- 王树义刘静
- 关键词:赔偿
- 绿色壁垒及中国企业应采取的对策被引量:1
- 2002年
- 随着我国进入WTO,绿色壁垒的问题迅速地凸现在我们面前。绿色壁垒不仅将取代过去的关税壁垒等贸易限制从而成为我国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最大“障碍”,而且,它还将长期合法地存在,并因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受到国际社会的鼓励和保护。对此,我国企业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应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保护自己在国际贸易领域里的利益,保护自己的公平贸易机会。
- 王树义
- 关键词:WTO环境标志制度ISO14000绿色包装制度绿色产品绿色壁垒
- 中澳流域规划法律性质及其利益预分配功能之比较分析被引量:4
- 2010年
- 通过对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最新流域规划立法和执行情况的考察,尤其是在两国流域规划的法律性质、利益协商和公众参与层面等方面的比较,可以发现中、澳两国的流域规划制度方面存在着相似与不同。在流域规划的法律性质比较分析的基础之上,发现流域规划是一种类似行政立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因而可以进行利益预分配。由此,提出我国应当加强流域规划的利益预先分配功能,增加流域利益相关人的协商和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以部分替代和应对复杂的流域管理体制所带来的问题。
- 王树义吴宇
- 关键词:流域规划利益分配流域管理
- 中俄固体废物处理的立法比较被引量:3
- 2004年
- 介绍俄罗斯生产与生活废弃物法及其特点,比较了中俄两国在对固体废物处理的立法目的、废物概念、管理体制、法律关系主体、内容等方面的异同,对完善我国固体废物法提出建议。
- 王树义李巧玲
- 关键词: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废弃物法律关系主体中俄
- 加强社区管理立法是社区建设的当务之急
- 2002年
- 现代社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包括政府、群众性自治组织。
- 王树义
- 关键词:社区管理社区建设
- 关于我国'土壤立法'的一点思考
- 2013年10月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68项中把土壤立法列入,而且是列为一类项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提到环境保护大概惯性的思维就是污染防治法,所以在法律的名称上体现出了惯性的思维,法律为什么开始列计划的时候把它定位为《...
- 王树义
- 关键词:环境保护污染防治
- 关于促进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思考被引量:7
- 2005年
-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有效平衡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关系的全新经济模式,在我国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而这一系统工程建立的基础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经以立法的方法来保障循环型社会的建立和发展。加快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需要对循环经济的内涵,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立法,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得出对中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在依法治国的当今中国,以法律形式对循环经济加以肯定和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 王树义陈晓玥
- 关键词: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立法
- 改革环境司法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被引量:1
- 2014年
- 环境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首先要转变观念,不能再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观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其次,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充分利用环境保护的现代科学和技术,预防、减少和消灭环境污染。其三,加强环境法治,走依法治理环境的道路。目前,我国的环境法治状况不尽如人意。单从立法方面看,数量多,速度快,其他的任何领域难以企及。然而,法律的执行却不到位,特别是环境司法,往往为人诟病。因此。
- 王树义
- 关键词:法治状况改革环境清洁生产环境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观
- 俄罗斯森林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被引量:11
- 2004年
- 对他国法律的考察,重在解析其中所蕴含的理论问题,以找到理论与实践、“本土化”与借鉴之间的结合点。本文结合俄罗斯联邦森林立法和其他立法的具体实践,重点研究了俄罗斯联邦森林法的调整对象、森林关系的主体、客体及俄罗斯联邦的森林权属等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旨在为我国森林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或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
- 王树义
- 关键词:森林法国法林权
- 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禁止令的法律性质与规范适用被引量:2
- 2022年
- 环保行政机关常因无自力强制执行权,在面对行为人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持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时陷入困境,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禁止令可在该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为生态环境提供暂时性之保护。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环保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存在的"空窗期",更在于通过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相互衔接配合,丰富生态环境损害预防性救济的手段。在性质上,该禁止令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也不是行为保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又一拓展,而是以实现环境公共利益为目的行政行为的司法保障措施,属于程序法上一种新的、独立的非诉行政执行程序的准备程序。对禁止令的适用情形应当以环保行政机关所作行政决定是否具有期限限制为依据,进行分层化处理。在适用程序设置上,通过交错运用诉讼与非讼程序法理,遵循"环保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审查判断"的单边结构,进一步优化禁止令的申请、审查、执行及终止程序,规范其司法适用。
- 王树义张雪峰
- 关键词:环境保护非诉行政执行禁止令司法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