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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郁

作品数:2 被引量:12H指数:2
供职机构:国立台北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诉讼
  • 1篇诉前禁令
  • 1篇诉讼

机构

  • 2篇国立台北大学
  • 1篇南京大学

作者

  • 2篇张文郁
  • 1篇吴英姿

传媒

  • 1篇行政法学研究
  • 1篇中国应用法学

年份

  • 1篇2018
  • 1篇2015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岸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制度比较研究被引量:3
2018年
知识产权法院专门法院的定位与"三合一"审理模式,需要在管辖、证据规则等方面有适合其特征与规律的特别诉讼程序。不同于专属管辖,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属于专门管辖,是根据特定事项确定的相对集中的管辖制度。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项的司法判断,包括专利有效性、技术秘密、诉前禁令等,均需要特别的程序规则,在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帮助法院公正、及时地做出判断,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
吴英姿张文郁
关键词:知识产权诉讼诉前禁令
我国台湾地区诉愿制度之过去、现在与未来被引量:9
2015年
诉愿乃是人民因行政机关所为违法或不当之行政处分侵害其权益,或机关怠于作出人民申请之行政处分而侵害其权益时,于行政体系内之救济制度。我国台湾地区之诉愿制度肇始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自此后,诉愿即为人民对抗"国家"(行政机关)公权力侵害之重要基本权利。1930年之"诉愿法"确立了诉愿、再诉愿的两级制。1998年修正时,废除再诉愿,目前仅剩诉愿一级。且诉愿之性质、功能之加强和诉愿决定之拘束力在新修法中都有明确体现。但现行法仍有些规定或不合时宜,或因相关法规已修正,而有修正之必要。诉愿之提起改为向诉愿管辖机关提起、由委托机关作为诉愿管辖机关、增设拒为处分之课以义务诉愿都是未来可能之修法方向。在共同诉愿及诉愿参加上也宜有较大修正。而在诉愿制度之存废问题上,参照德日制度同时,也应注意到诉愿制度在我国台湾地区之独特性。
张文郁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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