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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标

作品数:2 被引量:5H指数:1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篇师生
  • 1篇师生交往
  • 1篇市民
  • 1篇市民社会
  • 1篇主体间
  • 1篇主体间性
  • 1篇主体性
  • 1篇宪政
  • 1篇宪政国家
  • 1篇民社
  • 1篇交往
  • 1篇法治
  • 1篇法治社会

机构

  • 2篇南京师范大学
  • 1篇安徽师范大学

作者

  • 2篇丁标
  • 1篇高媛媛

传媒

  • 1篇四川教育学院...
  • 1篇湖北教育学院...

年份

  • 2篇2006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主体间性:透视师生交往的新视角被引量:5
2006年
主体间性是现象学的重要概念,它是指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性和统一性,是两个或多个主体的内在相关性。我们一直提倡教师与学生在民主平等对话的氛围中进行交往,而主体间性正是贯穿于这一过程的重要因子。文章通过对主体间性内涵的解析,并对传统的师生关系进行反思,进而揭示主体间性的师生交往的内涵及特征,从而为进一步研究师生关系提供新的视角。
高媛媛丁标
关键词:主体性主体间性师生交往
法治社会与宪政国家的关系探析
2006年
法治社会,是指以市场经济作为其活动空间的自治自律的市民主体通过契约,理性缔结各种社会关系从而实现应有权利和利益的一种社会形态,法治社会与非法治社会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经济交往方式及其规范模式方面的差异。宪政国家是指为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免受政府及他人的侵蚀,通过并依据宪法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限制与规范的国家。法治社会是宪政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与宪政国家通过公法与私法适度渗透来实现良性互动,确立相辅相成的关系模式,正是法治社会与宪政国家的互动构成了宪政。
丁标
关键词:法治社会宪政国家市民社会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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