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涛
- 作品数:7 被引量:9H指数:1
- 供职机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我国行政许可诉讼中被告怠于举证时的补救措施
- 2011年
- 在行政许可案件中,被告怠于举证的行为将会对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主体的权益产生影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相应的补救措施。但是这一规定引发了减轻被告的举证责任、重复规定、"合法"指代内容不明确以及判决方式失当等疑问。这些疑问的成因在于制定者忽视了行政诉讼的监督职能、程序的公正性要求,缺乏对制度的整体考虑。被告怠于举证以及有关的法院取证、第三人举证等应当依照专门的规定处理。但是被告行为的违法性并不能因此而掩盖。为此,法院采用确认判决是比较合适的处理方式。
- 徐涛
- 我国行政审判中事实审查模式之反思与重构
- 2013年
- 行政审判中的事实审查是法院解决行政争议中法律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涉及到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权限划分的问题。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我国法院目前的事实审查强度亟需弱化。需要对实施审查强度进行重新定位,合理地处理法院、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三者之间的关系,设计出一套合理的审查模式。
- 徐涛
- 关键词:行政审判事实审查全面审查
- 我国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司法实践及其反思被引量:1
- 2014年
- 为着规范行政诉讼中的协调,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通过这些司法文献的发布,我国行政诉讼中协调制度的初步轮廓已经形成。但是,为了加强协调制度的正当性和有效性,法院还需要补强协调制度的法理依据,细化"合法"和"自愿"的内容,优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厘清协调的适用范围,并明确和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
- 徐涛
- 关键词:行政诉讼
- 论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基本目标的重塑——基于对现有制度与实践的反思被引量:7
- 2013年
- 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主要有三个,即化解矛盾、权利救济和纠正错误。已有的制度实践表明化解矛盾和纠正错误不能作为日后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目标,以权利救济为基本目标也存在着与行政诉讼功能重合,以至于可能丧失行政复议特性、影响行政复议制度特定功能的发挥。为解决上述单一功能作为基本目标的困境,在《行政复议法》的修改过程中应当选择以综合性的目标,即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实现为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设立,行政复议制度的专业化、规范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完善,行政复议案例指导制度以及政府对行政复议的监督和指导都是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中可以考虑的方向。
- 沈福俊徐涛
- 关键词:行政复议制度纠纷解决权利救济依法行政
- 论我国行政许可第三人的范围确定被引量:1
- 2012年
- 实务的复杂性加之第三人资格的认定本身就具有相当的自由裁量空间使得行政许可第三人范围的确定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在保护的权利范围上面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推断给予保护,在利害关系上面,从时间和空间出发,结合技术、成本和政策的因素,对于第三人的范围进行确定,同时对于行政许可行为做出实施之后对偶然受到其不利影响的当事人的权益也应当进行保护。
- 徐涛
- 关键词:行政许可第三人利害关系
- 论服务型政府的法治化建设——以“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为分析起点
- 2011年
- 一、上海菜篮子工程的历史回顾及研究命题的提出上海菜篮子工程是历届上海市政府一直予以关注的民生工程之一。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副食品供应,我国大中城市普遍采取了"单项换购"的政策,使整个副食品都被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在这一管理体制下,城市居民的副食品供应存在数量不足、品种单调、营养价值不高和上市不均匀等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上海市政府对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予以了相当程度的重视。1982年,汪道涵市长便着手开始解决上海市副食品供应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 沈福俊徐涛
- 关键词:法治化建设食品供应行政法治行政复议制度行政申诉行政纠纷